近几年来,伴随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规划建设也在不断进行。而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进行,是无法避免城市扩建的,对于这类城市边缘的住房也无法避免拆迁。在房子面临拆迁时,被拆迁房子所有权人是需要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那样,被拆迁人在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拆迁方所给予的拆迁补偿达不到需要如何解决?下面记者为大伙介绍有关常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房子所有权人、承租人为了明确被拆迁房子补偿安置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种协议。协议一旦签订,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享有协议里面约定的权利,也需要承担协议里面约定的义务。假如其中一方当事人没履行协议里面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拿着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所以这种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被拆迁人在签订时必须要小心。
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必须要看到协议里面明确房子拆迁面积,并且还要看到被拆迁房子价值和装修。假如被拆迁房子是违章建筑房子,所有权人必须要有违章年份凭证,由于不同年份的违章建筑,房子所有权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就会不同。被拆迁人必须要搞了解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里面的内容,再进行签字。
假如被拆迁人感觉拆迁的有关事情达不到我们的需要,可以经过自己申请,由房子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假如被拆迁人对裁决决定不服,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当天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拆迁方假如已经依据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或者货币补偿,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