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陈某在某小区购置一处房地产,2022年房子出货时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服务内容约定:该物业公司为陈某提供包含小区公共部位及设施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物业服务,并明确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标准及逾期缴纳违约金等事情。陈某入住后,发现楼道公共地区脏乱差,物业公司没准时处置,觉得物业公司没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标准,一直没出货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对陈某催收无果后,将陈某告上法庭,需要支付所欠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后觉得,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全方位履行我们的义务。某物业公司已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主要义务。陈某入住后未根据约定出货物业费的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履行物业费的责任。但某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缺陷,在一定量上未全方位履行合同义务并达成业主安居乐业的合同目的。鉴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且物业公司也因未全方位履行合同义务而存在违约,故对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根据约定和物业的用法性质,妥善修理、保养维护、清洗、绿化和营运管理物业服务地区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地区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手段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地区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准时采取合理手段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帮助处置。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根据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根据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同意或者不需要同意有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法催交物业费。
在日常,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现矛盾后,总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法进行对抗,这种方法不只没办法解决纠纷,甚至可能引发冲突。出现问题时,业主应当积极交流协商。好的交流能够帮助解决问题,并可以帮助业主和物业之间打造信赖和合作。同时,物业公司应当准时处置业主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创建优质物业服务环境,一同打造和谐的社区环境。